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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生堂: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 红)2023-04-21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红)

    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
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的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
席会议。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
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本人认真审
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
用。2022 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给予了极大支持,无妨碍独立董
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
期内,本人与公司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 年 1 月 1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就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2 月 1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关于变更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承诺主体、开发支出转费用化处理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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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2 年 3 月 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关于签订《技术服务
合同》暨关联交易、 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4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就关于 2021 年度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2021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
说明和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的独立意见;就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2022 年度银行贷款额度及担保、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签订《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签订《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暨关联交
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5.2022 年 7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关于 2022 年半年度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公司
不存在上述情况的独立意见;就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增加 2022 年度银行贷款及其担保额度、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6.2022 年 10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关于签订《技术转
让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2 年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参加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 2 次会议,就 2021 年度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报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薪酬确认以及 2022 年薪酬
方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等事项进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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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参加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审核了 2021 年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
会;
       3.参加审计委员会召开的 3 次会议,审议并讨论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定
期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对公司全年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监控,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
行情况,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对
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切实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战略规划、财
务情况以及内部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充分了解,
与公司高管进行交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日常经常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
工具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
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公司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绩效考核管
理,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本人着重从所熟悉的专业角度,对公司的法人治理、
规范运作、内部控制、财务管理、资金规划与运用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内
部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努力规避各类潜在的经营风险。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
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正;
       2.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董事会上发
表意见、行使职权,对于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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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要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
使表决权;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
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
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任红
                                              2023 年 4 月 19 日




                                   4
(以下无正文,此页为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任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