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16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12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08.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6.43 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0,574,400.00 元,扣除 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6,694,4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5 年 5 月 8 日 出具了“广会验字[2015]G15000540099 号”《验资报告》。 (二)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 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977,440.15 加:理财产品 5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827,855.51 减:2016 年投入募集项目款项 54,446,059.36 减:转出募集资金余额至基本户 1,359,236.30 1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经使用募集资金 192,255,533.26 元,本期投入募集资金 54,446,059.36 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和深圳证劵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了《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根据该《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审 批(或经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确认的审批流程中规定的相关权限人员审批)后予以 付款;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 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 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并经董事会批准,2015 年 6 月 15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东莞黄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 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 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各银行签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 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5 年 7 月 15 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192,255,533.26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 案发表了保荐意见。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专 字[2015]G15000540112 号的“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利率,增加存储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 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000 万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 6 个月以内 (含)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权 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 案发表了保荐意见。 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压电石英晶体 SMD2016 扩 产”、“压电石英晶体 SMD2520 扩产”和“研发中心建设”三个项目已全部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为降低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 目专项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结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压电石英晶体 SMD2016 扩产”、“压电石英晶体 SMD2520 扩产”和 3 “研发中心建设”三个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投项目专项结余资金 135.73 万元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注销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同意该事项。 2016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246,694,400.00 元已全部使用 完毕,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经公司、 银行及保荐机构同意分别于 2016 年 10 月、11 月、12 月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 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4,669.44 5,444.6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4,670.1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用状态日期 效益 部分变更) (2) (3)=(2)/(1) 效益 大变化 压 电 石 英 晶 体 否 16,558.91 16,558.91 3,548.50 16,643.37 100.51 2016 年 6 月 30 日 527.91 是 否 SMD2016 扩产项目 压 电 石 英 晶 体 否 3,933.69 3,933.69 118.92 3,821.45 97.15 2016 年 7 月 31 日 1,022.75 是 否 SMD2520 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4,176.84 4,176.84 1,777.19 4,205.34 100.68 2016 年 6 月 30 日 - - 否 小 计 - 24,669.44 24,669.44 5,444.61 24,670.16 1,550.66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 计 - 24,669.44 24,669.44 5,444.61 24,670.16 - - 1,550.66 - - 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的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的说明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5 年 7 月 15 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192,255,533.26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 案发表了保荐意见。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专 字[2015]G15000540112 号的“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 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万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6 个月 以内(含)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 债权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公司 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有效期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 该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 2016年3月,公司将购买理财产品的5,000.00万元人民币转回募集资金专户。截 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 存在违规情形。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