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2017年度)2018-04-2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
年度跟踪报告(2017 年度)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惠伦晶体(300460)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轩壁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坚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是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3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净利润比上年减少
18.75%。根据公司年报,净利润变动一是
受人民币升值影响,汇兑损失有所增加,
二是受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公司收入和毛
利率有所下降。
保荐机构建议公司对内加强成本精细
化管理,合理控制外汇风险,对外加强产
品市场开拓,以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 年 8 月 28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规则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 采取的措
问题 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无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无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无 无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 履 行
是否 承 诺 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 原 因 及
诺 解 决 措
施
是 -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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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 履 行
是否 承 诺 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 原 因 及
诺 解 决 措
施
内,本人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且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
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
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在不违反本人已作
出的相关承诺前提下,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上市之日本人间
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且股票减持不影
响本人对惠伦晶体的控制权;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向公司
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
是 -
2.发行人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
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我公司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我公司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我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在不违反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赵积清、监事张金荣、高级管理人员韩巧云、高级管理人
员邢越、高级管理人员王军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前提下,减持的股份数
量不超过发行人上市之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股份总数的 20%(若公司
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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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 履 行
是否 承 诺 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 原 因 及
诺 解 决 措
施
数量作相应调整),且股票减持不影响实际控制人对惠伦晶体的控制
权;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向公
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
是 -
3.发行人股东世锦国际、耀晶国际、台湾晶技、香港通盈和通
盈创投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我公司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我公司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我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发行人股东世锦国际承诺:
“在不违反发行人董事蒋为荦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前提下,本公司
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
过本公司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 50%,本公司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
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易日
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
发行人股东耀晶国际承诺: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发行人上市之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股份总数的 100%(若公司股票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作
相应调整);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易日
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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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 履 行
是否 承 诺 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 原 因 及
诺 解 决 措
施
予以公告。”
发行人股东台湾晶技承诺: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发行人上市之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股份总数的 20%(若公司股票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
应调整);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易日
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
发行人股东香港通盈承诺:
“在不违反发行人董事陈俊岭亲属 CHEN Roger 已作出的相关承
诺前提下,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累计
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 50%,本公司在所持
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届时所
持股份总数的 100%;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易日
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
发行人股东通盈创投承诺:
“在不违反发行人董事陈俊岭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前提下,本公司
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
过本公司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 50%,本公司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
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向公
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
是 -
4、发行人股东暨南投资和恒力达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我公司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我公司直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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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 履 行
是否 承 诺 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 原 因 及
诺 解 决 措
施
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无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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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2017 年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陈轩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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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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