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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伦晶体: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15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18-025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中,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须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在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东环路鸡啼岗段 36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董事
长赵积清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7 人,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5 人,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2 人。参
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1,470,24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579%,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有表决
权股份 90,469,9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634%;通过网络参与表
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0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944%。
    3、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见证律
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1,470,24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9,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1,470,24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9,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1,470,24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9,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1,470,24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9,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91,470,24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9,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1,470,24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9,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姚亮律师、邓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
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惠
伦晶体《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