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7-03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18-030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8,274,2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7
月 1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东环路鸡啼岗段 36 号
咨询联系人:王军
咨询电话:0769-38879888-2233
传真电话:0769-3887988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