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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伦晶体: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27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该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广州创想云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

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

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影响公司

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主要用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流动

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业务的拓展,提升子公

司运营及盈利能力。

    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严格执行了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决

策程序和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

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广州创想云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高新会、肖健、谭立峰

                               2018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