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19-01-04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18-051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世锦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锦国际”)计划自减持公
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竞价交易方式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不超过 3,541,000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10%。201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在减持计划期间已过半
期间内世锦国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减
持计划的期限届满,现将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世锦国际现持有广东惠伦
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14,167,1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2%,为无限售
流通股。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已于 2019 年 01 月 01 日期满,因市场
因素及考虑对市场的影响在此期间内世锦国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
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 世锦国际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1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