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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伦晶体: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19-036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关于

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8 年 6 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余

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事项为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对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列报进行重
新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元

     报表科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变动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44,497,484.29     144,497,484.29

应收票据                     93,012.00                  -         -93,012.00

应收账款                144,404,472.29                  -    -144,404,472.29

其他应收款                1,364,334.18       2,009,685.33        645,351.15

应收利息                   645,351.15                   -        -645,351.15

固定资产                460,201,049.37     460,201,049.37                  -

在建工程                 11,376,970.63      11,376,970.63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40,809,209.18      40,809,209.18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40,809,209.18                  -     -40,809,209.18

其他应付款                2,789,080.27       2,874,638.50          85,558.23

应付利息                     85,558.23                  -         -85,558.23

管理费用                 41,602,581.00      22,178,215.86     -19,424,365.14

研发费用                             -      19,424,365.14      19,424,365.14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
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
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