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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伦晶体: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2020-07-01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0-047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需要和安排,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推荐与董事会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核,推举
增选肖德才先生、邢越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
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德才,男,1987 年出生,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2011-2017 年就职于远东
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先后负责资产管理,行业研究,上市公司大客户及投行业务
方向工作,2018 年至今,历任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正奇金融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 BU 副总经理,负责融资租赁、投资投行业务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肖德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邢越,男,197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计算机应用专业。曾供职于东莞友联电子有限公司。2002 年 6 月以来,曾任东
莞惠伦顿堡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11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惠伦晶体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邢越先生从事压电石英晶体元器件生产管理 20 多
年,负责公司生产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邢越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61, 819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76%。,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