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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伦晶体: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2020-08-05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0-077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查询到公司副总
经理李宗杰先生证券账户出现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李宗杰先生证券账户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买入公司股票 1,000
股,成交价格为 14.48 元/股,成交金额为 14,520.54 元,后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卖
出前述全部股票,成交价格为 15.00 元/股,成交金额为 14,943.00 元,前述交易
所得收益为 422.46 元。经公司与李宗杰先生确认,李宗杰先生系中国台湾籍自
然人,因未深入理解中国大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误买卖本公司股票。截至本
公告日,李宗杰先生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前述交易行为构
成以下违规行为:
    1、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8.14 条的相关规定,在六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又卖出的行为构成
短线交易;
    2、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8.15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定期报告公
告前 30 日内买卖股票构成年报窗口期违规买卖;
    3、违反了其在《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二、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处理
    公司在查询到上述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后,要求李宗杰先生认真并深入学习相
关证券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并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其账户的管理,审慎操作,坚决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根据相关规定,李宗杰先生须将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产生的收益上缴公司。
       同时,李宗杰先生已对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深刻的认
识到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严重性,诚恳地承认错误,就该行为向广大投资者
致以诚挚的歉意,并郑重作出承诺如下:
       1、就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
       2、将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产生的收益全部上缴公司;
       3、鉴于公司实施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照《证券法》关于短线
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交易之日起推迟 6 个月授予限制性股票;
       4、认真并深入学习相关证券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
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并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监
管机构沟通,保证不再触犯任何法规,并严格按照公司及监管机构对高级管理人
员的要求进行相关操作,成为一个合格守法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已收回李宗杰先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收益 422.46 元。同时公司要求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此为戒,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
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
生。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