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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伦晶体: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2-08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013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以下简
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以下简
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3、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无
    4、变更会计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合同已到期,原审计团队离开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并加入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保障业务与服务的延续性,公司拟不再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并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知
悉相关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5、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业务资质: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
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232 人,注册会计师人
数 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 19.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 17.3 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为 7.3 亿元)。2019 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19 家,收费总额为 2.9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赖其寿,2015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12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桃树,2009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共计 2 家。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199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15 年 10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报告情况超过 50 家次。
    2. 诚信记录
    拟任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拟任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任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人民币 100.10 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一致,系按照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
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了 1 年审计服务。在为公司
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
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应尽的
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19 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原因
    原审计团队离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并加入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保障业务
与服务的延续性,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
定,双方已积极做好会计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
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对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表示一致认可。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就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审查,公司拟聘任的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
业资格、执业能力以及执业经验,能够胜任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能够满足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
    一致同意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能力以及执业经验,
能够胜任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的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一致同意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及履职情况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