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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伦晶体: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25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017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下
午 14:00 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积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另外,本次股东
大会同时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2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2 月 25 日 9:15-15:00。会议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4 人,其中现场参与表
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1 人,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
表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3 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8,944,7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655%,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 58,090,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583% ; 通 过 网 络参 与 表 决 的 股 东及 股东 授 权 委 托 人 代表 有表 决 权 股 份
10,853,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7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 3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10,853,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7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 0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3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10,853,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6072%。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61,441,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175%;反对
7,50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2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5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8731%;反对
7,50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126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