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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伦晶体: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038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伦晶体”或“公司”)
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 2021 年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
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
案交易金额已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 2021 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5000 万元,具体内
容如下: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截止披露日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人                            预计金额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额
                     基座、上
                     盖、晶片
         陕 西 惠 华 等原辅材
向关联方                                      不 超 过
         电 子 科 技 料及谐振 公允价格                    154.59 万元    98.13 万元
销售商品                                      3000 万元
         有限公司    器、振荡
                     器等电子
                     元器件
           陕西惠华   谐振器、振
向关联方                                      不 超 过
           电子科技   荡器等电     公允价格                83.05 万元    24.83 万元
采购商品                                      2000 万元
           有限公司   子元器件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陕西惠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 年 03 月 10 日

    法定代表人:黎明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石英晶体谐振器、滤波器、鉴频器、振荡器、电子陶瓷、电子元
器件、电子产品、压电元器件外壳、人造水晶材料、无线电器材、电器的研发、
生产、销售。上述经营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定公司进出口的商品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文汇东路 16 号

    (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陕西惠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 291.05 万元,
净资产 157.60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24.83 万元,净利润-22.40 万元。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惠华电子 50%股权,为公司的合营企业。公司董事长赵积清先生担
任陕西惠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公司董事王军先生担任陕西惠华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陕西惠华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陕西惠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认为其资信状况良好,具
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交易中能够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公司带来坏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
允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
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
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对公司 2021 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一致认为:拟
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合理、必要的,我们作为惠伦晶体的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
2021 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1 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程序合法有效,定价
遵循了公允、合理原则。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我们对该项关
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