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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伦晶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1-04-23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零二一年四月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赵积清         蒋为荦               王   军


                 韩巧云         肖德才               邢   越


                 高新会         谭立峰               姚作为


     全体监事签名:


                 王华山         金       奇          刘换章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姜健伟         韩巧云               邢   越


                 刘   峰        叶国辉               李宗杰


                 翁秋霖         王       军          邓又强


                 潘毅华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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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目         录

目   录 ........................................................................................................................... 3

释   义 ...........................................................................................................................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7

            (二)股东大会程序.................................................................................... 7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7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8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8

     二、本次发行概要 ............................................................................................... 8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8

            (二)发行数量............................................................................................ 8

            (三)发行价格............................................................................................ 9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9

            (五)发行对象............................................................................................ 9

            (六)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10

            (七)上市地点.......................................................................................... 11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1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5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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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
               安排.............................................................................................................. 23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24

               (四)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25

               (五)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27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27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7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27

               (三)发行人审计机构.............................................................................. 28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 28

第二节         发行年后相关情况对比 ............................................................................. 29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9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9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30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3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30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30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31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31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31

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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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 32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 32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34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3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8

       一、备查文件 ..................................................................................................... 39

       二、查询地点 ..................................................................................................... 39

       三、查询时间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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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惠伦晶体/公司/发行
                       指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

 本次发行              指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新疆惠伦              指      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公司章程              指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所

 验资机构/大华会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董事会                指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享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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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1、2020 年 7 月 30 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议案。

     2、2020 年 9 月 4 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的事项。

     3、2021 年 3 月 26 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程序

     1、2020 年 8 月 18 日,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议案。

     2、2021 年 4 月 12 日,发行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0 年 12 月 16 日,惠伦晶体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
《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
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
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1 年 2 月 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惠伦晶
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8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批文签发日为 2021 年 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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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日,批文的有效期截止至 2022 年 2 月 6 日。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4 月 19 日出具的《验证报
告》(大华验字[2021]000245 号),截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止,招商证券共收到发
行对象汇入招商证券为惠伦晶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认购
资金总额为 499,999,989.27 元。

     2021 年 4 月 16 日,招商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
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大华会所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出
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244 号),截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止,惠伦
晶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40,420,371 股,发行价格为 12.37 元/股,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89.27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8,198,509.63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1,801,479.64 元,其中:新增股
本人民币 40,420,371.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451,381,108.64 元。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0,420,371 股,
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
量 60,000,000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40,420,371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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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
期首日,即 2021 年 4 月 2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
于 12.37 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确定
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37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为发行
底价的 1 倍。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89.27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8,198,509.6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1,801,479.64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
资金总额 50,000 万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37 元/股,发行股数
40,420,371 股,募集资金总额 499,999,989.27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22 家,本次配售情况如下:

                                  认购价
                                                获配股数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格(元/                   获配金额(元)
                                                (股)                        (月)
                                    股)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
   1     限公司——轻盐智选 11     12.37        4,232,012    52,349,988.44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12.37        4,042,037    49,999,997.69       6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37        3,815,674    47,199,887.38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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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购价
                                                  获配股数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格(元/                    获配金额(元)
                                                  (股)                         (月)
                                      股)

         深圳市前海成恩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成恩灏岭 1 号私
   4                                 12.37        3,233,629     39,999,990.73       6
         募证券投资基金



         东莞市上市莞企二号发展
   5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2.37        3,000,000     37,110,000.00       6
         伙)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
   6                                 12.37        2,659,655     32,899,932.35       6
         司

   7     范广震                      12.37        1,940,177     23,999,989.49       6

   8     潘小玉                      12.37        1,940,177     23,999,989.49       6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9                                 12.37        1,616,813     19,999,976.81       6
         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10                                 12.37        1,616,814     19,999,989.18       6
         司

  11     朱炳泉                      12.37        1,495,553     18,499,990.61       6

  12     叶芳                        12.37        1,455,133     17,999,995.21       6

  13     薛小华                      12.37        1,293,451     15,999,988.87       6

  14     Goldman Sachs &Co.LLC       12.37        1,212,611     14,999,998.07       6

  15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37        1,212,611     14,999,998.07       6

  16     高玉华                      12.37        1,212,611     14,999,998.07       6

  17     刘理瑞                      12.37        1,212,611     14,999,998.07       6

  18     夏志燕                      12.37         808,407      9,999,994.59        6

  19     胡新忠                      12.37         808,407      9,999,994.59        6

  20     罗新梅                      12.37         727,566      8,999,991.42        6

  21     周泓宇                      12.37         485,044      5,999,994.28        6

  22     王东礼                      12.37         399,378      4,940,305.86        6

                合计                  —          40,420,371   499,999,989.27      —


       (六)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10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
股票锁定安排。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1 年 3 月 25 日,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广东惠伦
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
象名单》(以下简称“《名单》”)。上述名单中投资者包括:20 家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11 家证券公司、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前 20 名股东(2021 年 3 月
19 日股东名册,其中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国泰基金-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基金-招金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为发行人或主承销
商关联方未发送认购邀请书,往后顺补两位股东)以及表达了认购意向的 4 位其
他个人投资者和 16 家其他投资机构,共 76 名投资者。

     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报送上述名单后,有 19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
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在之前报送的《名单》的基础上,
增加了该 19 名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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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2                                           朱炳泉

   13                                           陈浩锐

   14                                           刘理瑞

   15                                           范广震

   16                                            叶芳

   17                               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8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灏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                             玄元(横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在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7 日(T 日)以电子邮件和快递的方式向上述投资者发
送了《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
简称“认购邀请书”),《认购邀请书》的附件包含了《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
认购邀请文件。

     由于首轮申购结束后,投资者获配股数、获配金额均未达到本次发行数量和
募集资金总额的上限,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决定对认购不足的部分启动追加认购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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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在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向首轮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
资者和新增的 11 名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发送了《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追加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追加认购邀请
书》”),继续征询认购意向。

     追加认购阶段新增加的 11 名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谢恺

    2                                        徐国新

    3                              Goldman Sachs &Co. LLC

    4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5                                        薛小华

    6                          深圳市前海成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                                        王东礼

    8                                        罗新梅

    9                                        夏志燕

   10                                        胡新忠

   11                                        周泓宇


     经主承销商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
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
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
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
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1 年 4 月 7 日上午 9:00-12:00,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申购时限内,主承销商共收到 12 份《申购报价单》及
其附件。经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其中 8 家投资者按照《认购邀请
                                        13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书》的要求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另外 4 家投资者为基金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
       12 家投资者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因首轮认购中投资者认购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
       上限,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确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本次发行的追加
       认购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8 日—4 月 13 日的 9:00-17:00。在追加认购期间,发行
       人与主承销商共收到 16 家投资者提交的《追加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其中 15
       家投资者按照《追加认购邀请书》的要求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其余 1 家投资者为
       基金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16 家投资者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本次发行全部申购报价的详细数据如下:

序                                     关联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保证金
              发行对象         类别                                                是否有效申购
号                                     关系    (元/股)   (万元)   (万元)
一、参与首轮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东莞市上市莞企二号
 1   发展投资合伙企业          其他    无        12.37    3,711      300.00             是
     (有限合伙)
 2   朱炳泉                    个人    无        12.41    1,850      300.00             是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
 3                             基金    无        12.40    2,000        —               是
     限公司
 4   高玉华                    个人    无        13.50    1,500      300.00             是
 5   叶芳                      个人    无        12.37    1,800      300.00             是
                                                 12.88    1,500
 6   刘理瑞                    个人    无        12.57    1,500      300.00             是
                                                 12.37    1,500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
 7                             基金    无        12.39    1,500        —               是
     司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
 8                             基金    无        12.41    3,290        —               是
     限公司
 9   范广震                    个人    无        12.38    2,400      300.00             是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                          14.00    3,000
     理有限公司——轻盐                          13.70    4,000
10                             其他    无                            300.00             是
     智选 11 号私募证券投
                                                 12.51    5,235
     资基金
11   潘小玉                    个人    无        12.37    2,400      300.00             是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13.78    2,300
12                             基金    无                              —               是
     司                                          12.66    3,120
二、首轮申购不足时引入的其他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深圳市前海成恩资本
 1                             其他    无        12.37    4,000      100.00             是
     管理有限公司-成恩灏
                                                   14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岭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
2    司-河北省陆号职业年       保险   无       12.37           500        100.00                是
     金计划-民生银行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
3    司-河北省叁号职业年       保险   无       12.37           500        100.00                是
     金计划-中国银行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
4    司-湖北省(玖号)职       保险   无       12.37           500        100.00            是
     业年金计划-中信银行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
5    司-湖北省(伍号)职       保险   无       12.37           500        100.00            是
     业年金计划-浦发银行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
6    司-天津市叁号职业年       保险   无       12.37           500        100.00            是
     金计划-建设银行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7                              证券   无       12.37          2,000       100.00            是
     限公司
     Goldman Sachs
8                              QFII   无       12.37          1,500       100.00            是
     &Co.LLC
9    王东礼                    个人   无       12.37           550        100.00            是
10   罗新梅                    个人   无       12.37           900        100.00            是
11   夏志燕                    个人   无       12.37          1,000       100.00            是
12   薛小华                    个人   无       12.37          1,600       100.00            是
13   胡新忠                    个人   无       12.37          1,000       100.00            是
     财通基金管理
14                             基金   无       12.37          1,600         —              是
     有限公司
15   周泓宇                    个人   无       12.37           600        100.00            是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
16                             其他   有       12.37          5,000       100.00            是
     司

              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配售数量的确定原则,
       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确定为 12.37
       元/股,发行数量确定为 40,420,371 股。本次发行的最终获配投资者名单及具体
       获配情况如下:

                                           认购价
                                                         获 配 股 数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格(元/                     获配金额(元)
                                                         (股)                         (月)
                                           股)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
          1     限公司—轻盐智选 11 号      12.37         4,232,012     52,349,988.44       6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5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认购价
                                                  获 配 股 数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格(元/                     获配金额(元)
                                                  (股)                         (月)
                                    股)
   2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12.37         4,042,037     49,999,997.69       6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37         3,815,674     47,199,887.38       6
         深圳市前海成恩资本管理
   4     有限公司—成恩灏岭 1 号     12.37         3,233,629     39,999,990.73       6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东莞市上市莞企二号发展
   5                                 12.37         3,000,000     37,110,000.00       6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
   6                                 12.37         2,659,655     32,899,932.35       6
         司
   7     范广震                      12.37         1,940,177     23,999,989.49       6
   8     潘小玉                      12.37         1,940,177     23,999,989.49       6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9                                 12.37         1,616,813     19,999,976.81       6
         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10                                 12.37         1,616,814     19,999,989.18       6
         司
  11     朱炳泉                      12.37         1,495,553     18,499,990.61       6
  12     叶芳                        12.37         1,455,133     17,999,995.21       6
  13     薛小华                      12.37         1,293,451     15,999,988.87       6
  14     Goldman Sachs &Co.LLC       12.37         1,212,611     14,999,998.07       6
  15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37         1,212,611     14,999,998.07       6
  16     高玉华                      12.37         1,212,611     14,999,998.07       6
  17     刘理瑞                      12.37         1,212,611     14,999,998.07       6
  18     夏志燕                      12.37          808,407      9,999,994.59        6
  19     胡新忠                      12.37          808,407      9,999,994.59        6
  20     罗新梅                      12.37          727,566      8,999,991.42        6
  21     周泓宇                      12.37          485,044      5,999,994.28        6
  22     王东礼                      12.37          399,378      4,940,305.86        6
合计                                  —           40,420,371   499,999,989.27      —

       最终配售对象的认购产品名称/出资方信息如下:

          投资者名称                                 产品名称/出资方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轻盐智选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深圳市前海成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恩灏岭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东莞市上市莞企二号发展投资合伙        东莞市上市莞企二号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
范广震                                自有资金
潘小玉                                自有资金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朱炳泉                                自有资金
                                             16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投资者名称                     产品名称/出资方
叶芳                           自有资金
薛小华                         自有资金
Goldman Sachs &Co.LLC          自有资金
                               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达澳银先进智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核心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达澳银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信达澳银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中证 800 六个月持有期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
                               兴全安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
                               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全安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
                               式基金中基金(FOF)
                               兴全安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
                               兴全-兴证投资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兴全阳光增盈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兴全-南网资本 1 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兴全-建信理财 1 号 FOF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兴全-顺德农商行 1 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悬铃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价值定增 2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理享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3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安吉 8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瑞通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西湖大学定增量化对冲 1 号集合资产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 580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汇通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 99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 108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悦鑫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玉泉 55 号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阳光定增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7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投资者名称                              产品名称/出资方
高玉华                                 自有资金
刘理瑞                                 自有资金
夏志燕                                 自有资金
胡新忠                                 自有资金
罗新梅                                 自有资金
周泓宇                                 自有资金
王东礼                                 自有资金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478 号运达国际广场 28 楼

法定代表人              任颜

注册资本                978,822,971 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号              914300005676619268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上业
                        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
经营范围
                        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4,232,012 股,6 个月


     2、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 7363 号正奇金融广场 A 座 15 层

法定代表人              李德和

注册资本                6 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代码            91340100065204899D

                        股权投资,项目投资(除专项许可),资产管理;企业并购与重组;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18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4,042,037 股,6 个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夏理芬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3,815,674 股,6 个月


     4、深圳市前海成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恩灏岭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深圳市前海成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住所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璇

注册资本                2,1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代码            91440300342676262X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
经营范围
                        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资金的管理业务)。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3,233,629 股,6 个月


     5、东莞市上市莞企二号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东莞市上市莞企二号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红棉路 5 号 3 栋 410 室


                                           1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东莞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罗海峰)

注册资本                204,1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代码            91441900MA53Q700XR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3,000,000 股,6 个月


     6、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注册资本                15,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代码            913100007550077618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他业务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2,659,655 股,6 个月


  7、范广震

姓名                    范广震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1,940,177 股,6 个月


     8、潘小玉

姓名                    潘小玉

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1,940,177 股,6 个月


     9、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3331 号阿里巴巴大厦 N1 栋

                                           20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 8 层和第 9 层

法定代表人              祝瑞敏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代码            91440300717866151P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1,616,813 股,6 个月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贺青

注册资本                890794.7954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
                        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
                        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1,616,814 股,6 个月


     11、朱炳泉

姓名                    朱炳泉

住所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1,495,553 股,6 个月


     12、叶芳

姓名                    叶芳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1,455,133 股,6 个月


     13、薛小华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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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薛小华

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1,293,451 股,6 个月


     14、Goldman Sachs & Co. LLC

名称                  Goldman Sachs & Co. LLC

企业类型              境外法人(合格境外投资机构)

住所                  200 West St, New York, NY 10282, United States

法定代表人(分支
                      Tanweer Kabir
机构负责人)

注册资本              98.93 亿美元

许可证编号            QF2003NAS005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1,212,611 股,6 个月


     15、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法定代表人            吴庆斌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代码          91440300710924339K

                      一般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
经营范围
                      可的其他业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A009 号经营)。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1,212,611 股,6 个月


     16、高玉华

姓名                    高玉华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1,212,611 股,6 个月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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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刘理瑞

姓名                    刘理瑞

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1,212,611 股,6 个月


     18、夏志燕

姓名                    夏志燕

住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808,407 股,6 个月


     19、胡新忠

姓名                    胡新忠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808,407 股,6 个月


     20、罗新梅

姓名                    罗新梅

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727,566 股,6 个月


     21、周泓宇

姓名                    周泓宇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485,044 股,6 个月


     22、王东礼

姓名                    王东礼

住所                    吉林省延吉市**********。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399,378 股,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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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发行对象中,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根
据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金额不超过
1.3 亿元人民币(含 1.3 亿元)。本次发行,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最终认购
4,042,037 股股票,认购金额为 49,999,997.69 元,未超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的认购金额上限。

     其余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
况,目前尚未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拟参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
理暂行规定》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私
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本次
发行获配的投资者中,范广震、潘小玉、朱炳泉、叶芳、薛小华、高玉华、刘理
瑞、夏志燕、胡新忠、罗新梅、王东礼、周泓宇、Goldman Sachs & Co. LLC、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
案的产品,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兴全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中证 800 六个月持有
期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安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
金(FOF)、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兴全安泰积极养
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兴全安泰稳健养老目标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公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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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基金: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先进智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核心科技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
澳银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认购,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
市前海成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恩灏岭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东莞市上市莞
企二号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已按照规定完成私募管
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兴全—兴证投资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兴全阳光增盈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全—南网资本 1 号 FOF 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兴全—建信理财 1 号 FOF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全—顺德农商行
1 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管理的财通基金悬铃 1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财通基金价值定增 2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理享 1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3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 89 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瑞通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西湖大学定增量
化对冲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 580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
汇通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 99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
玉泉 108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悦鑫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
金—光大银行—玉泉 55 号;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大成阳光定增 1 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四)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
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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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为:

 序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号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    A 类专业投资者
  1                                                                是
       盐智选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深圳市前海成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3                                                                是
       成恩灏岭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东莞市上市莞企二号发展投资合伙企    A 类专业投资者
  4                                                                是
       业(有限合伙)

  5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7    范广震                              普通投资者 C4           是

  8    潘小玉                              B 类专业投资者          是

  9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1    朱炳泉                              B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2    叶芳                                B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3    薛小华                              B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4    高玉华                              B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5    刘理瑞                              B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6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7    Goldman Sachs &Co.LLC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8    夏志燕                              B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9    胡新忠                              B 类专业投资者          是

 20    罗新梅                              普通投资者 C4           是

 21    周泓宇                              普通投资者 C4           是

 22    王东礼                              B 类专业投资者          是


      经核查,上述 22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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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制度要求。

     (五)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综上所述,
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
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霍达

     保荐代表人:孙坚、黄春

     项目协办人:-

     项目组成员:洪德禄

     联系电话:0755-8294 3666

     传真:0755-8294 4669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负责人:李强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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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律师:宣伟华、孙芳尘

     联系电话:(021)5234 1668

     传真:(021)52341670

     (三)发行人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朱建弟

     经办会计师:陈琼          陈延柏   唐艺

     联系电话:0755-82584500

     传真:0755-82584508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负责人:梁春

     经办会计师: 赖其寿          肖桃树

     联系电话:0755-82900952

     传真:86-755-82900965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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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股)

         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                                        境内一般法人         58,090,980       24.66%
         限合伙)

   2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4,000,000        5.94%

   3     香港通盈投资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3,268,059        5.63%

   4     世锦国际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1,779,163        5.00%

   5     丑建忠                                 境内自然人        7,502,500        3.18%

         国泰基金-上海银行-国泰基
   6                                      基金、理财产品等        4,190,480        1.78%
         金格物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     吴春鸣                                 境内自然人        3,661,200        1.55%

         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8                                        境内一般法人          3,350,900        1.42%
         公司

         国泰基金-工商银行-国泰基
   9                                      基金、理财产品等        2,556,380        1.09%
         金格物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0     夏敏勇                                 境内自然人        2,134,669        0.91%

                               合计                             120,534,331       51.1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股)

           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                                            境内一般法人   58,090,980        21.05%
           合伙)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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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股)

    2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8,042,037         6.54%

    3      香港通盈投资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3,268,059         4.81%

    4      世锦国际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1,779,163         4.27%

    5      丑建忠                           境内自然人       7,502,500         2.72%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6                                                        4,232,012         1.53%
           盐智选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品等

           国泰基金-上海银行-国泰基金格   基金、理财产
    7                                                        4,190,480         1.52%
           物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品等

    8      吴春鸣                           境内自然人       3,661,200         1.33%

           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9                                       境内一般法人     3,350,900         1.21%
           司

           深圳市前海成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10                                                        3,233,629         1.17%
           -成恩灏岭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品等

                               合计                        127,350,960        46.1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40,420,371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新疆惠伦仍为公司控股
股东,赵积清持有新疆惠伦 92%份额,任新疆惠伦执行事务合伙人,仍是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长,资金实力得以提升,资产负债率将有
所下降,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进一步改善,资本结构将更为稳键,营
运资金更加充裕,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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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募
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强公司
风险防范能力和竞争能力,巩固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公司做大做强提供有
力的资金保障。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
理不会构成实质性影响,但随着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
股权结构更趋合理,进而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
定发展。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
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对象中,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
认购本次发行已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
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
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
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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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同意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1]438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
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
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
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本次发行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关
于各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方面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发行人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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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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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最终获得配售的认购
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数额符合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通过的发行
方案,以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发行过程合法、有效,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涉及的《认购邀请书》及
《申购报价单》、《追加认购邀请书》及《追加申购报价单》、公司与发行对象
签署的《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书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
有效。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办理股份登记上市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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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保荐代表人:
                      孙   坚                 黄   春




保荐机构总经理:
                           熊剑涛




保荐机构董事长:
                           霍   达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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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
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
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 责 人:李   强_______________



                               经办律师:宣伟华_______________



                                         孙芳尘_______________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年   月     日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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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
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
文件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文件的内容无
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杨志国



注册会计师:




         陈琼                  陈延柏                 唐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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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四、验资机构声明

                                                     大华特字[2021]003100 号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大华
验字[2021] 000244 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 000245 号《验资报告》的内
容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
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赖其寿                肖桃树



     单位负责人:




                                 梁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      月      日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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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说明;

     3、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6、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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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