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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伦晶体: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6-16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057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赵积清先生、韩巧云女士、邢越先生、赵亚彬先生、
肖德才先生、王军先生、潘毅华先生 7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王圣来先生、李锋先生、谭立峰先生、程益群先生 4 人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并同意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姚作为先生、高新会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
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其他职务。姚作为先生、高新会先生在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蒋为荦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职务及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为荦先生通过世锦国际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779,163 股,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任期届满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离任董事的相关规定。
    姚作为先生、高新会先生、蒋为荦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
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三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
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5 日
附: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积清先生: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马列理论专业。1969 年-1975 年,内蒙生产建设兵团,战士;1976 年-1984 年,
供职于包头风机厂;1985 年-1987 年,供职于包头市昆区政府;1988 年-1992
年,供职于包头晶体材料厂,担任厂长;1993 年-1994 年,供职于东莞丰港电子
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1995 年-2001 年,供职于东莞友联电子有限公司,担任
总经理;2002 年 6 月-2004 年 8 月,担任东莞惠伦顿堡电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
总经理;2004 年 9 月-2011 年 10 月,担任东莞惠伦顿堡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总经理;2011 年 11 月-2019 年 4 月 12 日,担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 年 11 月至今,担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2010 年 5 月至今,任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
伙人;2014 年 1 月至今,任东莞惠伦晶体器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
理;2016 年 2 月至今,任东莞惠伦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7 年 6 月
至今,任广州创想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03 月至今,担任陕西惠华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积清先生通过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3,443,702 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
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2、韩巧云女士: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85 年 7 月-1994 年 11 月任职于包头市晶体材料厂;1995 年 10 月-2002 年 5
月任职于东莞友联电子有限公司;2002 年 6 月-2011 年 11 月,任东莞惠伦顿堡
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18 年 1 月至今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03
月至今,担任陕西惠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 年 3 月至今,担任
东莞市惠立光电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惠伦晶体(重庆)
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东莞市惠粤光电元器
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巧云女士通过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61,819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邢越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计
算机应用专业。曾供职于东莞友联电子有限公司。2002 年 6 月以来,曾任东莞
惠伦顿堡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11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惠伦晶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7 月至今,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邢越先生通过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61,819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赵亚彬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
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历。曾任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国际业务部职员;安徽化工
轻工总公司职员;安徽华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合肥市信息投资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合肥新华长江投资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正奇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西藏志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安徽正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圣湘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合肥质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安徽新华国金小额贷
款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正奇志道投资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一拓通
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祥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赵亚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赵亚彬先生现任安徽志
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
理,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与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392,9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5%。除此之外,赵亚彬
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肖德才先生:1987 年出生,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2011-2017 年就职于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先后负责资产管理,行业研究,上市公司大客户及投行
业务方向工作;2018 年至 2020 年任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至 2021 年 4 月,任正奇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行资管 BU 副总经理,负责融
资租赁、投资投行业务等工作;2020 年 7 月至今,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肖德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6、王军先生:197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财务会计专业。曾供职于陕西北川无线电器材厂。2003 年 7 月至 2011 年 10 月,
历任东莞惠伦顿堡电子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副总监和财务总监兼监事等职
务。2011 年 11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兼董事会秘书。2011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6 年 4 月至今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1 月至今,任
东莞惠伦实业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 月至今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2020 年 03 月至今,担任陕西惠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军先生通过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61,819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潘毅华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
大学岭南学院,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重庆宏立至信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东莞
市盛雄激光设备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含全资子公司东
莞市科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东实长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东莞市东实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20 年 4 月至今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3 月至今
任东莞市惠粤光电元器件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潘毅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圣来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工
学博士。1992 年 7 月至 1995 年 5 月,任山东省科学院工程师;1995 年 6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山东轻工业学院基础部讲师;2000 年至今,任职于山东大学晶
体材料研究所,先后担任副教授、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圣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李锋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北京亚科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媒体部记者;北京依莱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编
辑、记者;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其他管理职务;北京智多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经理;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副秘书长;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扬州宏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北京智多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
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谭立峰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广州海关任科员;广东至正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员;广东
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广州暨南投资有限公司任首席会计师;广州
市点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人执行董事;广东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
任广州心悦雅集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立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程益群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
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曾任国机集团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处科员、
股份制改造办公室法务专员;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科。现任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益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