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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伦晶体:招商证券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2-04-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惠
  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伦晶体”、“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相关规定,对惠伦晶体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
  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 2022 年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不超过 2,500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交易
  金额未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 2022 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2,500 万元,具体
  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预计金   截止披露日 上年发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类别                                           定价原则     额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基座、上盖、晶片等原
向关联方   陕西惠华电子                                     不超过
                          辅材料及谐振器、振荡   公允价格                 24.84   359.53
销售商品   科技有限公司                                     1,000
                          器等电子元器件
向关联方   陕西惠华电子   谐振器、振荡器等电子              不超过
                                                 公允价格                  0.46   360.09
采购商品   科技有限公司   元器件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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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陕西惠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 年 03 月 10 日

    法定代表人:蔡壮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石英晶体谐振器、滤波器、鉴频器、振荡器、电子陶瓷、电子元
器件、电子产品、压电元器件外壳、人造水晶材料、无线电器材、电器的研发、
生产、销售。上述经营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定公司进出口的商品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文汇东路 16 号

    (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陕西惠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 482.58 万元,
净资产 74.23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505.28 万元,净利润-319.37 万元。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惠华电子 50%股权,为公司的合营企业。公司董事长赵积清先生担
任陕西惠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陕西惠华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陕西惠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认为其资信状况良好,具
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交易中能够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公司带来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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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
允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
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
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对公司 2022 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独立董事一致
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
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相关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
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而产生,关联
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属于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的正常市场
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
意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是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该关
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所有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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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生
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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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坚                     郭   欣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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