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3-04-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惠
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伦晶体”、“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等相关规定,对惠伦晶体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 2023 年与陕西惠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惠华电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赵积清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交易金额未超出董事
会审批权限,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公司 2023 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2,000 万元,具
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关联交易 关联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 年度发
类别 人 定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向关联方 惠华 基座、上盖、晶片等原 不超过
公允价格 0.33 36.77
销售商品 电子 辅材料及谐振器、振 1,000
1
荡器等电子元器件
向关联方 惠华 谐振器、振荡器等电 不超过
公允价格 0.00 11.11
采购商品 电子 子元器件 1,000
2、公司与惠华电子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 关 实际
关联交易 预计 金额占同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
交易 联 发生
内容 金额 类业务比 金额差异 及索引
类别 人 金额
例(%) (%)
基座、上盖、 具体信息详见
向关 惠
晶片等原辅 公司在中国证
联方 华 不超过
材 料 及 谐 振 36.77 0.096 -96.2 监会指定信息
销售 电 1,000
器、振荡器等 披露网站巨潮
商品 子
电子元器件 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预计
向关 惠
谐振器、振荡 2022 年度日常
联方 华 不超过
器等电子元 11.11 0.042 -98.9 关联交易的公
采购 电 1,000
器件 告 》( 2022-
商品 子
026)
公司 2022 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于市场需求和业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
务发展情况的判断,实际发生额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预计额度
大差异的说明
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于市场需求和业务发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 展情况的判断,因此会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在日常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执行过程中,根据经营计划、市场实际需求与变化适时调
较大差异的说明 整,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陕西惠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 年 3 月 10 日
法定代表人:蔡壮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经营范围:石英晶体谐振器、滤波器、鉴频器、振荡器、电子陶瓷、电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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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件、电子产品、压电元器件外壳、人造水晶材料、无线电器材、电器的研发、
生产、销售。上述经营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定公司进出口的商品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文汇东路 16 号
(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未经审计)
总资产 560.58
净资产 21.07
主营业务收入 755.56
净利润 -173.16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惠华电子 50%股权,为公司的合营企业。公司董事长赵积清担任惠
华电子副董事长。
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惠华电子为公司
的关联法人,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惠华电子的基本情况,公司认为其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交易中能够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公司带来坏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
允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
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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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
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上述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及公允、
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上市
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对公司 2023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独立董事一致
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
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相关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
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预
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
董事赵积清先生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
要而产生,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
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
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于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的判断,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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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会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在日常执行过程中,根据经营计划、市场实际需
求与变化适时调整,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及公允、
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上市
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生
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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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郑华峰 郭 欣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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