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益群)2023-04-25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益群)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 2022 年度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
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
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 年度,在本人任职时间内,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
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无委托或缺席的情况,
共出席 4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主动
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
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在 2022 年本人任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法定程
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2 年度本人审议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
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本人专业优
势,严格审核、重点研究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并发表了以下的独立意见:
发表意见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
同意
关授权事宜的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4 月 22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八次会议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2022 年 8 月 29 日 同意
况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同意
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同意
见》
2022 年 10 月 24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日第四届董事会 同意
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
同意
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技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公司共计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4 次,实际按
时出席 4 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发表意见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2022 年 04 月 16 日第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四届审计委员会 2022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年第一次会议
2022 年 08 月 29 日第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四届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22 年 10 月 23 日第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
四届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22 年 12 月 26 日第
四届审计委员会 2022 《关于 2022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
年第四次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募集
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人才的聘任与考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
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出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查阅相关
文件、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
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谨慎、忠
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
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相关
法规着重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3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
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程益群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