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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伦晶体: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3-020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需要,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公司此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
机套利为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
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2、交易品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
配合外币业务需要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
结汇、远期购汇等。
    3、交易金额: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等值 3 亿人民币
的外币。
    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可以部分规避汇率、利率及价
格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包括汇
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公司将积极
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需要,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谨慎、
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公司此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
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
务费用。
       (二)交易金额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等值 3 亿人民币的外币。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
配合外币业务需要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
结汇、远期购汇等。
       2、交易对手: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
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宗旨: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风险和套期保值为
宗旨,严禁为增加收益而去承担更大的市场风险和投机套利交易。
        (四)交易期限及授权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金融衍生品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该等授权有效
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
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汇率等反向波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
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 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应对措施
     1、明确远期外汇交易原则: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
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
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
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
进 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
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
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
的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波动剧烈
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及时制
订应对方案。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
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
利于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有效利用外汇资金,降低汇
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符
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和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利用外汇资金,规
避汇率波动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符合
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利用外汇资金,规避
汇率波动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
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开展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利用外汇资金,规避汇率波动的风
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谨慎、稳健
的风险管理原则。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
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