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铭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0-18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将于2018年10月17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事前审阅了相关文件,对公司关于终
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基于审慎判断之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
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 雪 林 清 曹逸倩
2018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