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铭智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雪)2019-04-26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 雪)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在 2018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谨慎独立的履
行职责,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18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
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
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7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7 次,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
权的情形;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2 次。
董事会出席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王 雪 7 7 0 0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王 雪 2 2 0 0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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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 2018 年度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表决的情况。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相关情况并获取必要
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相关制度规定,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2018 年 03 月 26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04 月 20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7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以及关于 2017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预计 2018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18 年 08 月 28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8 年半年度
报告>及<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10 月 17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多次利用现场出席董事会等相关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
调研及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等情况,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结合对公司实际情况的了解进行认真审核,做到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
理提出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及时了解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附件进行认真审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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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行职责情况,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
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及时、公平地获取公司相关信息。
(三)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
关文件,参加公司组织的、保荐机构举行的有关业务知识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积极参与公司相关日常工作。
(一)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标准和程序,2018 年出
席提名委员会一次,具体审议如下事项:
2018 年 04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进行研究,切实履行董事职责。2018 年本人召集并主持了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具体审议如下事项:
2018 年 04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
细则》,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2018 年出席战略委员会三次,具体审议如下事项:
2018 年 03 月 1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上海华铭
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之独
立财务顾问协议>并聘请其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联合主承销商的议案》。
2018 年 05 月 2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2018 年 10 月 1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关于签订终止
重大资产重组协议的议案》。
六、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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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8 年度履行责任情况的汇报。2019 年度,
本人将继续积极依法履职,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
作,深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各种情况进行了解。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依法依规发表独立意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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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
字页)
独立董事:
王 雪
2019 年 0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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