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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铭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1-05-10  

                         证券代码:300462           证券简称:华铭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4
 债券代码:124002           债券简称:华铭定转
 债券代码:124014           债券简称:华铭定02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韩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

 年11月0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持本公司股份26,031,20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83%)的股东韩智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

 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310,92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35%)。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进

 行(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2020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减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2020年11月16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84)。2021年0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股

 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韩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

 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大宗交易     2020.11.09-2020.11.13       25.27       3,765,301       2%

  韩智       竞价交易     2020.12.01-2021.01.14       20.43       1,881,719     0.9995%

              合   计               -                    -        5,647,020     2.9995%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姓名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6,031,202    13.8269%     20,384,182 10.8274%

 韩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110,920     4.8394%      3,463,900    1.83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920,282     8.9875%     16,920,282    8.987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并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

   承诺和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韩智先生的本

   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韩智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韩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0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