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2 证券简称:华铭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7 债券代码:124002 债券简称:华铭定转 债券代码:124014 债券简称:华铭定02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 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05 月 17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0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05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895号二楼会议室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亮先生 6) 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21 年 04 月 26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7)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 65,953,2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321% 。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65,936,1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231%;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 决的股东共计 3 人,代表股份 17,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为 7 人,代表股份 10,724,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股东代表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2606% 。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 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65,936,16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1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9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707,3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6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4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65,936,16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1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9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707,3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6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4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65,936,16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1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9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707,3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6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4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65,936,16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1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9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707,3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6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4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65,936,16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1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9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707,3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6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4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65,936,16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1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9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707,3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6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4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65,936,16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1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9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707,3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6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4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65,936,16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1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9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707,3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6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4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巨明律师事务所沈毅律师、沈冬毅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参加股东大会人员的资 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巨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0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