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铭智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7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度,林清先生、曹逸倩女士和高杉先生作为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勤勉尽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我们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每次召开会议之前,获取做出决议所需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
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慎
重地投出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202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召开股东大会 4 次,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会议次数
林 清 6 6 0 0 3
曹逸倩 6 6 0 0 4
高 杉注 6 6 0 0 4
注:公司独立董事高杉先生于 2022 年不幸逝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独立董事去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我们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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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就以下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
意见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事项
类型
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 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事会第五 2021.03.08 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关于修订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 事会第六 2021.04.22 同意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
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承诺(修订稿)
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 关于公司与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层签
3 事会第七 2021.05.25 署超额业绩奖励相关事项执行情况的补充协议的 同意
次会议 独立意见
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1 年半年度
第四届董
报告摘要》的独立意见
4 事会第八 2021.08.26 同意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次会议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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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事项
类型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专门委员会名称 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张 亮、曾 毅、高 杉 张 亮
审计委员会 曹逸倩、林 清、张 亮 曹逸倩
提名委员会 林 清、高 杉、张 亮 林 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高 杉、曹逸倩、张 亮 高 杉
(二)专门委员会具体工作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
细则》,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共计召开会议 2 次,具体审议如下事项:
(1)2021 年 03 月 08 日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2)2021 年 04 月 22 日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工作细则召集、
召开会议,共计召开会议 3 次,具体审议如下事项:
(1)2021 年 04 月 22 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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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申请银
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2021 年 08 月 26 日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1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2021 年 10 月 25 日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高层人员结构稳定,未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
情形,也未发生其他需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因此,2021 年度未召集、
召开会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进行研究,切实履行董事职责,共计召开会议 1 次,具体审议如下事项:
(1)2021 年 04 月 22 日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我们着重关注公司董事会会议执行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生产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会,对
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通过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以及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并且,我们还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
关报道,时刻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出自己
的意见和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管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
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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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控股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确保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3、持续学习最新颁布和修订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监
管规定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规定的理解,
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权益的保护能力,加深自觉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相关工作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
报。
2022 年,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将继续谨
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
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使公司稳健经营,
规范运作,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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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 清 曹逸倩
2022 年 0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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