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铭智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逸倩)2023-04-28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逸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 年度,本人作为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勤勉尽职,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
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每次召开会议之前,获取做出决议所需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
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慎
重的投出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4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4 次,实际出席
会议 4 次,没有缺席且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亲自出席会议
曹逸倩 4 4 0 0 否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1 次,本人出席会议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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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
意见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事项
类型
1、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
意见
3、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5、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第四届董 7、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1 事会第十 2022.04.25 8、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同意
次会议 意见
9、关于计提商誉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
见
10、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子公司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独
立意见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4、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第四届董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 事会第十 2022.08.29 同意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次会议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1、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第四届董
事前认可意见
3 事会第十 2022.10.24 同意
2、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三次会议
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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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2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忠实履
行职责。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主持及参加会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2022 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4 次会议,具体审议如下事项:
1、2022 年 04 月 25 日,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
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计提商誉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2、2022 年 04 月 28 日,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2022 年 08 月 29 日,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2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22 年 10 月 24 日,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进行研究,切实履行董事职责。2022 年度,本人出席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
司进行现场检查,深入公司生产经营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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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经济环境、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项目等方面的汇报,公司亦积极配合独立
董事开展工作,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始终保持密切联系并进行深入交流,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及财务状
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向公司提出专
业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独
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采纳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出的建议,为我们勤勉
履职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全面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
度,对公司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充分了解相关背景及资料信息,并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审慎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本人自觉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监
管指引等规定,持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升对股东合
法权益维护及公司法人结构治理方面的认知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3、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
情况,持续跟踪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掌握公司财务管理、关
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做出
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4、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查看信息披露网站和
公司指定报刊的公告内容,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
的相关规定披露信息,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
护投资者的利益。
六、其他相关工作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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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将继续谨
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
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促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
作,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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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曹逸倩
2023 年 0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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