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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铭智能:关于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2023-04-28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度《关于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专项说明》。本专项说明仅供本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一、 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83 号”文核准,公司向韩智等 52 名北京聚利科
技有限公司的股东(简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北京聚
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聚利科技”)100%的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86,500.00
万元,其中股权对价 70,000.00 万元,可转换债券对价 10,000.00 万元,现金对价 6,500.00 万元。
公司已发行股份 70,000.00 万元,发行可转换债券 10,000.00 万元,支付现金 6,500.00 万元。2019
年 9 月 20 日,聚利科技已取得北京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聚利科技因本次
交易涉及的股权过户事宜已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持有聚利科技 100%股权。


二、业绩承诺情况
2019 年 4 月 30 日,本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订业绩补偿协议,公司进行 2022 年度审计时应对聚利
科技当年实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 6,279.00 万元的差异情况进
行审核,并由本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出具时对差异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如聚利科技 2022 年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
6,279.00 万元,则业绩承诺方应当进行补偿。


三、业绩实现情况
聚利科技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918.00 万元,小于承诺净利润
6,279.00 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按照约定,业绩承诺方需补偿的金额=聚利科技 2022 年度承诺
净利润-2022 年度实际净利润=6,279.00-(-3,918.00)=10,197.00 万元。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