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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方精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18-096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
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10月5日,通过公司网站发布了《深圳四方精创
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
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2017年10月9日,公司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在巨潮资
讯网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首期授予日为2017年11月27日,
授予价格为每股21.26元,授予对象为171人,授予数量为2,513,400股。
    6、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董玲玲、孙舰已离职,根据《深圳四方
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上
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3,3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人民币21.26元/
股。
    7、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田川、郭钊、马乐克、唐华、黎雄熊、
刘金平、王涛已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述
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获
授的共计109,291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1.8077元/股。
    8、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
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朱天伟、高翔被选举为监事而职务发
生变更,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述激励对象已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61,217股,
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1.8077元/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朱天伟、高翔被选举为监
事而职务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上述2人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
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1,217股,回购
价格为人民币11.8077元/股。
    三、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股份      9,331,675        4.80      -61,217      9,270,458       4.77

    高管锁定股           222,813       0.11        0           222,813        0.11

    股权激励限售股    9,108,862        4.69      -61,217      9,047,645       4.6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84,950,404   95.20           0         184,950,404   95.23

三、股份总数         194,282,079       100       -61,217     194,220,862      1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
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

    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朱天伟、高翔被选举为监事
而职务发生变更,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 61,217 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11.8077 元/股。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
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
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朱天伟、高翔被选举为监事
而职务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我们同意公司回购
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 61,217 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11.8077 元/股。我
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
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七、 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所涉债权人通知、公告并办理股份注销
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

    八、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
销、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事宜。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及回购注销
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