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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方精创: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9-02-25  

						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19-002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为34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401,208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21%,其中: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数量50,846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4.2126元/股;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回购注销数量179,854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6.0510元/股;2017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数量170,508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1.8077元/股,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94,622,070股变更为194,220,862股。
    2、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了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公司于2015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
    2、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
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在巨潮资
讯网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首期授予日为2016年1月15日,
授予价格为每股25.59元,授予对象为136人,授予数量为3,921,500股。
    5、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8,600股,回购价
格为授予价格25.59元/股。监事会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
据《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
以及公司 2016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
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
定 2016 年 12 月 30 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每股 28.90 元,授予 1 名激励对象
43 万股限制性股票。且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
作,并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7、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135名,解锁
数量为1,170,870股,按规定解锁,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锁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
本次解锁发表了独立意见。
    8、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5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邱玉龙、李林毅、黄兰雪、
王小帅已离职,根据公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
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7,550股,其中:2015年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22,75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人民币25.59元/股;2016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4,8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人民币28.90元/股。
监事会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
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公司2015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谭伟明、朱炳飞、王海燕、刘海生已
离职,根据《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31,22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人
民币25.59元/股。
    10、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
锁,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锁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锁发表了独立意见。
    11、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黄超、郭吉萍、王槐伟、雷晓静、卞立顺已离职,根据公司《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我们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 50,846 股,回购价格为人民
币 14.2126 元/股。
    (二)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
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2017年2月8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
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确定2017年2月13日为授予日,授予153名激励对象1,104,000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公司于2017年5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由153名调整为145名,首次授予数量由1,104,000股调整为1,076,800股。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同时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公司于2017年5月9日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在巨潮资
讯网发布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首期授予日为2017年2
月13日,授予价格为每股28.90元,授予对象为145人,授予数量为1,076,800股。
    6、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5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邱玉龙、李林毅、黄兰雪、
王小帅已离职,根据公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
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7,550股,其中:2015年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数量22,75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5.59元/股;2016年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数量14,8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人民币28.90元/股。监事会对不符
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8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2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18年1月16日为授予日,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
共计276,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82元/股。且于2018年2月9日完成了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
    8、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梅世城、谭新安、李海锋已离职,根据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4,2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人民币
28.90元/股。
    9、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140名,解锁数量
为311,340股,按规定解锁,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锁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解锁发表了独立意见。
    10、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冯振、杨洋、彭富媛、童贤福、谢达、曾志、黄亚军、王宋旺、许俊峰、
温洁玲、吴江桥、文金雷、陈晓丽、游月焜、肖明刚、邝宏通、汤玄、詹宏进、
贾明峰、古谋已离职,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述
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获
授的共计179,854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6.0510元/股。
    (三)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
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10月5日,通过公司网站发布了《深圳四方精创
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
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2017年10月9日,公司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在巨潮资
讯网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首期授予日为2017年11月27日,
授予价格为每股21.26元,授予对象为171人,授予数量为2,513,400股。
    6、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董玲玲、孙舰已离职,根据《深圳四方
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上
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3,3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人民币21.26元/
股。
    7、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田川、郭钊、马乐克、唐华、黎雄熊、刘金平、王涛已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我们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109,291股,回购价格为人民
币11.8077元/股。
    8、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
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朱天伟 、高翔职务发生变更,根据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61,217股,回购价
格为人民币11.8077元/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由于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实施完成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005086股。根据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若在授予日后,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
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数量、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1)鉴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黄超、郭吉萍、王槐伟、
  雷晓静、卞立顺已离职,根据公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上述5人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
  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0,846股。具体如下:
                       第一期解锁        第二期解锁
           获授总股                                       剩余待解锁股    转增后剩余待解      回购注销
 姓名                 股数比例30%        股数比例30%
           数(股)                                         数(股)       锁股数(股)      股数(股)
                           (股)            (股)

 黄超        18,500         5,550            5,550              7,400          13,324          13,324

郭吉萍       16,000         4,800            4,800              6,400          11,523          11,523

王槐伟       12,500         3,750            3,750              5,000          9,002               9,002

雷晓静       8,000          2,400            2,400              3,200          5,762               5,762

卞立顺       15,600         4,680            4,680              6,240          11,235          11,235

合计         70,600        21,180            21,180             28,240         50,846          50,846

         注:①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实施完成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8.005086股。

             ②以上人员转增后剩余待解锁股数计算公式为:剩余待解锁股数×(1+0.8005086)

  =转增后剩余待解锁股数。

             ③以上5人转增后剩余待解锁股数均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股数,因涉及小数点问题,除王槐伟以外,其他4人均按四舍五入计算。

         (2)鉴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冯振、杨洋、彭富媛、
  童贤福、谢达、曾志、黄亚军、王宋旺、许俊峰、温洁玲、吴江桥、文金雷、陈
  晓丽、游月焜、肖明刚、邝宏通、汤玄、詹宏进、贾明峰、古谋已离职,根据公
  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
  关规定,上述20人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79,854股。具体如下:
                               第一期解锁
               获授总股数                       剩余待解锁股       转增后剩余待解   回购注销股
    姓名                       股数比例30%
                  (股)                             数(股)       锁股数(股)        数(股)
                                    (股)
  冯振         7,000         2,100         4,900           8,822          8,822

  杨洋         7,900         2,370         5,530           9,957          9,957

 彭富媛        5,600         1,680         3,920           7,058          7,058

 童贤福        7,000         2,100         4,900           8,822          8,822

  谢达         3,800         1,140         2,660           4,789          4,789

  曾志         4,900         1,470         3,430           6,176          6,176

 黄亚军        7,100         2,130         4,970           8,948          8,948

 王宋旺        7,800         2,340         5,460           9,831          9,831

 许俊峰        8,100         2,430         5,670          10,209          10,209

 温洁玲        7,700         2,310         5,390           9,705          9,705

 吴江桥        7,700         2,310         5,390           9,705          9,705

 文金雷        8,000         2,400         5,600          10,083          10,083

 陈晓丽        7,600         2,280         5,320           9,579          9,579

 游月焜        8,000         2,400         5,600          10,083          10,083

 肖明刚        7,600         2,280         5,320           9,579          9,579

 邝宏通        7,300         2,190         5,110           9,201          9,201

  汤玄         6,000         1,800         4,200           7,562          7,562

 詹宏进        7,200         2,160         5,040           9,075          9,075

 贾明峰        9,000         2,700         6,300          11,343          11,343

  古谋         7,400         2,220         5,180           9,327          9,327

  合计        142,700       42,810        99,890          179,854        179,854

    注:①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实施完成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8.005086股。

          ②以上人员转增后剩余待解锁股数计算公式为:剩余待解锁股数×(1+0.8005086)

=转增后剩余待解锁股数。

          ③以上20人转增后剩余待解锁股数均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股数,因涉及小数点问题,除黄亚军以外,其他19人均按四舍五入计算。

    (3)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田川、郭钊、马乐克、
唐华、黎雄熊、刘金平、王涛已离职,朱天伟、高翔职务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深
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上述9人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70,508股。具体如下:
                获授总股数      剩余待解锁股数    转增后剩余待解锁    回购注销股数
   姓名
                   (股)           (股)           股数(股)          (股)

   田川            7,200             7,200             12,964            12,964

   郭钊            8,700             8,700             15,664            15,664

  马乐克           7,000             7,000             12,604            12,604

   唐华            12,000           12,000             21,606            21,606

  黎雄熊           10,200           10,200             18,365            18,365

  刘金平           9,100             9,100             16,385            16,385

   王涛            6,500             6,500             11,703            11,703

  朱天伟           16,000           16,000             28,808            28,808

   高翔            18,000           18,000             32,409            32,409

   合计            94,700           94,700             170,508           170,508

    注:①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实施完成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8.005086股。

           ②以上人员转增后剩余待解锁股数计算公式为:剩余待解锁股数×(1+0.8005086)

=转增后剩余待解锁股数。

          ③以上9人转增后剩余待解锁股数均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股数,因涉及小数点问题,均按四舍五入计算。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共34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合共为401,208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21%。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向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5.59元/股。
    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向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8.90元/股。
    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1.26元/股。
    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实施完成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8.005086股。根据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若在授予日后,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
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经公司2018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第四章第六条”、《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
四章第六条”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四章第六条”的
相关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因此,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
由人民币25.59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4.2126元/股,计算公式为:25.59÷
(1+0.8005086)=14.2126元/股(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未按四舍五入);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由人民币28.9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6.0510元/股,计算公式为:28.90÷(1+0.8005086)=16.0510元/股;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由人民币21.26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1.8077
元/股,计算公式为:21.26÷(1+0.8005086)=11.8077元/股(计算结果保留四位
小数,未按四舍五入)。
    3、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4、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为194,622,070股,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401,208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21%。
    5、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
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2月21日完成。
    四、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股份      8,338,986    4.28     -401,208      7,937,778      4.09

    高管锁定股        181,750      0.09         0         181,750        0.09

    股权激励限售股    8,157,236    4.19     -401,208      7,756,028      3.9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86,283,084   95.72        0        186,283,084     95.91

三、股份总数         194,622,070   100      -401,208    194,220,862      100



    特此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