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精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11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
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神,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
宜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免去罗川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因工作分工调整,罗川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决议免去罗川
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免去罗川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关于聘任钱志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
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
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了
解本次聘任人员钱志峰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
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钱志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苏哲锋 麦荣昌 杨时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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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