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20-043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 了第三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 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未达到项目募集资金 净额的 10%且未达到 10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40 号”文《关于核准深 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8.76 元。截至 2015 年 5 月 22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1,529,5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7,470,500.00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25,000,000.00 元,股本溢价人民币 402,470,500.00 元。 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广会验字[2015]G13800020368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 2014 年 4 月召开的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 2015 年 4 月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427,470,500.00 元投入五个项目,分别为“银行软件技术服务交付中心建设项 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一代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建设项目”、“普惠 金融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银行移动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公司承诺投资项 目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序号 项 目 名 称 (元) 1 银行软件技术服务交付中心建设项目 132,725,4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4,175,600.00 3 新一代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建设项目 68,230,900.00 4 普惠金融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17,140,100.00 5 银行移动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55,198,500.00 合 计 427,470,5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 201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201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修订。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深圳 南山宝生村镇银行宝安支行(以下简称“宝生村镇银行宝安支行”)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账号为 760165215328;743265215616;757565216808;769265216912,公司 在宝生村镇银行宝安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680210020000006927。 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止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在 银 行 专 户 的 存 储 金 额 为 6,750,854.65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存款方式 存款余额 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760165215328 活期 1,327,685.58 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743265215616 活期 450,230.17 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757565216808 活期 551,336.11 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769265216912 活期 416,716.07 宝生村镇银行宝安支行 680210020000006927 活期 4,004,859.72 合 计 6,750,854.65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序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节余募集 项目名称 号 金额 金额 金额 资金 银行软件技术 132,725,4 1 服务交付中心 132,725,400.00 132,725,400.00 0 建设项目 00.00 研发中心建设 54,175,60 2 54,175,600.00 54,175,600.00 0 项目 0.00 新一代银行核 68,230,90 3 心业务系统建 68,230,900.00 68,230,900.00 0 0.00 设项目 普惠金融云服 117,140,1 4 务中心建设项 117,140,100.00 117,140,100.00 0 00.00 目 银行移动应用 55,198,50 5 55,198,500.00 55,198,500.00 0 平台建设项目 0.00 427,470,500.00 427,470,50 合计 427,470,500.00 0 0.00 6,750,854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累计利息收入 .65 6,750,854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65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直接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 已投入“银行软件技术服务交付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的自筹资金 52,755,099.50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序 募集资金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项目名称 号 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银行软件技术服务交付中心建设项 1 132,725,400.00 18,871,742.91 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4,175,600.00 7,148,387.47 3 新一代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建设项目 68,230,900.00 7,863,226.21 4 普惠金融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17,140,100.00 11,151,484.45 5 银行移动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55,198,500.00 7,720,258.46 合 计 427,470,500.00 52,755,099.50 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5]G13800020379 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 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 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 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控制预算及 成本。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 金及结存利息共计 6,750,854.65 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 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 完毕,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结存利息 共计 6,750,854.65 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 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 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 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国信证券对本次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国信证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