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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方精创: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19  

                        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2 月 19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2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2 月
19 日 9:15 至 2021 年 2 月 19 日 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志群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通过通讯方式参与本次
        会议,未能现场出席,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李琳
        女士主持。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 8 号
        四方精创资讯大厦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15 人,代表股份数
量 101,216,3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27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7 人,代表股份总数 100,956,15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35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 8 人,代表
股份数量 26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11 人,代表股份数
量 2,257,9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7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3 人,代表股份总数 1,997,79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05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 8 人,代表股份数
量 26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
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每项议案的
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1,006,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930%;反对 20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48,49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218%;反对 209,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8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周志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964,65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06,29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532%。该议案表决通过。

    2.2《选举李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964,65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06,29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532%。该议案表决通过。

    2.3《选举陈荣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964,65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06,29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532%。该议案表决通过。

    2.4《选举邓修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964,65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06,29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532%。该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1《选举苏哲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964,6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06,29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531%。该议案表决通过。

    3.2《选举麦荣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964,6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06,29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531%。该议案表决通过。

    3.3《选举杨时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964,6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06,29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531%。该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1《选举赵海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964,6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06,29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531%。该议案表决通过。

    4.2《选举邓玉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964,6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06,29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531%。该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