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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方精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2-19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四
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神,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
宜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
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了解本
次聘任人员李琳女士、陈荣发先生、刘童先生、朱梓昕女士及陈淑玲女士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李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陈荣发先生、刘童
先生、朱梓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聘任陈淑玲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苏哲锋                      麦荣昌               杨时飞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