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精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09
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
〔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因此,公司将按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和及
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
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
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
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同意根据下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2018年
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
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同意根据下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2018年
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
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