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四方精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21-09-10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四方精创资
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就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四方精创信息(香港)有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四
方精创信息(香港)有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
审阅了相关资料,经充分讨论后认为:

    全资子四方精创信息(香港)有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方精创信息(香港)有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四方精创信息(香港)有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四方精创信息(香港)有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四方精创信息(香港)有限公司转让其
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全资子公司四方精创信息(香港)有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定价
公允,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履行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方精创信息(香港)有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苏哲锋                     麦荣昌                杨时飞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