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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方精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四方精创
保荐代表人姓名:余洋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保荐代表人姓名:夏劲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是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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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工作内容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12-23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新《证券法》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长,受经济环境影响及职工工 持续关注公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资支出增加等因素,2022 年 司 2023 年业
情况)                                        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增加,导致 绩情况
                                              净利润同比下降约 38%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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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与同行业公司变动情况具有
                                          一致性。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资
                                               是                       不适用
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的声明与承诺
2.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               是                       不适用
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3.股份转让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4.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
                                               是                       不适用
限售股份的承诺
7.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之一黄涛工作原
                                             因,不再担任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
                                             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
                                             夏劲接替其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
                                             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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