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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元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13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101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
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经第四届
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以口头方式临时通知后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
朱业胜先生作为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由朱业胜先生主持,经与会
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朱业胜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
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1)战略委员会委员为:朱业胜先生(主任委员)、张瑞英女士、郑以治先生。
(2)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王金本先生(主任委员)、张瑞英女士、苟娟琼女士。
(3)提名委员会委员为:苟娟琼女士(主任委员)、朱业胜先生、王金本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王金本先生(主任委员)、朱业胜先生、杨慧
女士。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议案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业胜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议案四、《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聘任张瑞英女
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时止。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议案五:《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盖平先生、吉婉颉女士、张辉先生、秦璐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议案六:《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瑞英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议案七:《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秦璐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议案八:《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成笠萌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朱业胜,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航空航
天大学工程硕士,清华大学 CIMS 中心 EMBA,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化工部北京
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高级工程师;2003 年起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目前兼任第十届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主席团主席、石化协会“石油和化工
橡塑节能环保中心”理事、橡塑绿色制造专业化委员会理事、橡胶技术信息中心
高级顾问、橡胶再生与循环利用协会委员。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委员,参与多项国
家和行业标准制定。
    朱业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7,880,04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6.71%,与曾
维斌先生及姜承法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为宁波世纪万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
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张瑞英,女,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北京机床研究所、北京科勒卫浴用品有限公司、北京
中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中宣育会计师事务所、中实集团物业物流系统;2011
年 11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张瑞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75,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7%。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3、郑以治,男,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历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项目经理、江西省投资集团投资开发部投资
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机构客户部高级经理、华融瑞泽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部、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
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资本部副经理;现任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行政办副主
任、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郑以治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
    4、杨慧,女,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生
导师。历任江西财经大学教师、副主任、副院长、主任、院长,现任江西财经大
学研究生督导。
    杨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苟娟琼,女,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历任
北京交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信息管理学
教授、信息化办公室主任。
    苟娟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
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王金本,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
管理学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南昌大学MBA教育中心兼职教
授、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客座教授、江西省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专家、和君商
学院江西专家团成员、江西省国资委聘任国企外部董事。历任江西纺织品进出口
公司会计、财务副科长、财务经理;横店集团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浙江浙大网新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绿洲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百富达(香港)融资有限公司董事;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第六届独立董事;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独立董事;江
西众加利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现任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江西省建材集团外部董事、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王金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
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吉婉颉,女,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 学历。
历任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清投智能(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吉婉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张辉,男,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起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50,000 股,与本公司及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
    9、盖平,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21
年起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北京万向新元数字科技研究院院长。
    盖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0、秦璐,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6年6月入职公司证
券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秦璐女士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7,5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1、成笠萌,女,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历任万公司环保事业部工程师、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0,000 股,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