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科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2-04-28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26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5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以本通知
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
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2022-2024 年)》 √
9.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0.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万向新
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第 9、10 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
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2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北京市海
淀区学清路 8 号科技财富中心 B 座 12 层,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
秦璐,邮编 10019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
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8 号科技财富中心 B 座 12 层,万向新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8 号科技财富中心 B 座 12 层,万向新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秦璐
联系电话:010-88121215
传真:010-88121215
邮箱:newu@newu.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抵达会场,以便登记入场。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72
2、投票简称:“新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万向新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
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
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
√
值损失的议案》
6.00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2022-2024
√
年)》
9.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
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
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
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说明: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表人姓名
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
是否委托
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7:00
之前以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
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
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
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