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科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7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73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7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11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B座12层,万向新
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业胜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人,共计持
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2,575,1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9736%。其中: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1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2,564,345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969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3 人,合计持有股
份数 1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 6 人(其中现场出席 3 人,网络
方式出席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870,4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521%。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564,34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6%;反对 10,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为:同意 3,859,6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0%;反对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子公司芜湖万向新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敞口授信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564,34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6%;反对 10,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为:同意 3,859,6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0%;反对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委派岑若冲律师、谢发友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