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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纵科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15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8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15日下午14:00时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 月 14 日 15:00 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 月 8 日(星期二)。
(七)会议召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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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嘉华大厦 D 座 1211(公司第一会议室)。
(八)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泽刚先生
(九)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9,193,917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46.2378%。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以外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8,218,0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11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9,175,117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46.2346%。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8,199,2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408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800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0.0032%。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以外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18,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32%。
    4、其他出席人员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8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的《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49)。
    2、议案表决结果
    (1)选举刘泽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269,175,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其中,
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8,199,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0%。


                                      2/6
    表决结果为通过。
    (2)选举韦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269,175,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其中,
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8,199,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选举韩国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269,175,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其中,
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8,199,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4)选举张仁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269,175,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其中,
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8,199,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5)选举何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269,175,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其中,
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8,199,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6)选举高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269,175,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其中,
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8,199,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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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8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的《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49)。
    2、议案表决结果
    (1)选举张为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269,175,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其中,
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8,199,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2)选举刘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269,175,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其中,
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8,199,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选举张金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269,175,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其中,
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8,199,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8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的《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50)。
    2、议案表决结果
    (1)选举王维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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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股数269,175,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其中,
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8,199,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
(四)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8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的《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49)。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为269,193,917股,同
意股数269,175,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股数
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票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8,199,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99.7712%;反对股数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228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
(五)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8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的《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50)。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为269,193,917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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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股数269,175,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股数
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票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8,199,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99.7712%;反对股数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228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见证律师姓名:田璧、孟庆慧
    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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