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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纵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23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合
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已提供会议审议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人员的个人简历,我们
在审议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我们认
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我
们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会议审议的高级管理人员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第五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我们同意聘任韦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韩国良先生、冯峥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聘任冯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晓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四、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独立董事:


     张为华                    刘卫东                  张金鑫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