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募投项目变更 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 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慎核查后,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 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投资者利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募投项目 变更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方案。 独立董事: 张为华 刘卫东 张金鑫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