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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纵科技: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7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办法》、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作为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
审阅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 ,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
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为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与湘信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董事长刘泽刚先生是
本事项的关联方,公司董事韦强先生、张仁增先生、何昀先生、高星女士与
刘泽刚先生为共同实际控制人,其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议案的内容和
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遵
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关联交易原则,采取了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担保风
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本次向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茂联”)提供
对外担保,有利于拓宽天津茂联的融资渠道,推动天津茂联既定的经营计划
的顺利实施,有助于提升天津茂联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事项。




     独立董事:


     张为华                刘卫东   张金鑫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