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会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公司经营活 动发生,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依据合理,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五届董事第六次会议审议。 特此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 张为华 刘卫东 张金鑫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