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0-18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8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1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8日下午14:00时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1 年 10 月 18 日 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8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一)。
(七)会议召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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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嘉华大厦 D 座 1211(公司第一会议室)。
(八)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泽刚先生
(九)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5人,代表股份数273,976,399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5.4359%。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1人,代表股份数32,431,1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0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 加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共 7人 , 共 代 表 本 公 司 股 份 数 为
242,378,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023%。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人,
代表股份数833,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7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人,代表股份数31,598,141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9336%。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8人,代表股
份数31,598,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36%。
4、其他出席人员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
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1.5 亿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 273,97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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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同意股数 270,224,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6305%;
反对股数 3,75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3695%;弃权
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28,678,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8.4303%;反对股数3,7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5697%;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经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60,346,231股,
同意股数56,576,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7524%;反
对股数3,77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2476%;弃权股
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28,660,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8.3748%;反对股数3,77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6252%;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刘泽刚先生、韦强先生、张仁增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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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律师姓名:田璧、孟庆慧
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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