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为华、刘卫东、张金鑫)(已离任)2023-04-27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我们在2022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
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2022年度离任前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
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
积极的作用。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们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
权票。
2022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20次(其中第五届董事会2次,第六届董事
会18次),股东大会11次。我们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出席股
董事姓 两次未亲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东大会
名 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次数
事会会议
张为华 2 0 2 0 0 否 0
刘卫东 2 1 1 0 0 否 0
张金鑫 2 0 2 0 0 否 0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2年度,我们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2022年1月12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由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2年1月进行了换届,在换届前除提名委员会外
2022年其他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尚未开展,公司2022年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主要
由第六届专门委员会成员接替完成。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在任期内,我们通过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技术研发情况、
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邮件、现场考察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还经常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积
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任期内,我们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实听
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
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
2、任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
成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年,我们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学习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文件、制度、通知等,同时通过积极参加公司
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形成自觉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促进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2022年度,我们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年度,我们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的情况;
3、2022年度,我们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的有关规定,截至述职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的换届工作,
自2022年1月28日起,我们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衷心希望今后公司在董
事会领导下一如既往的稳定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张为华 刘卫东 张金鑫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