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杭州高新: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0-02-20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杭
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经审核,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具
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独立董事:吴长顺   唐有根    涂必胜




                                                       2020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