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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州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05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
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属于正
常的融资担保行为,有助于公司获得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满足公司运营资金
需求。本次关联方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发展,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在本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
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长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本次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7.2.17 条的规定,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付淑威


陈元志


吴长顺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