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3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1、《关于公司增加 2018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事前认可;2、董事会已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了审批决策程序,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合法有效;3、本
次增加预计的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炳勤 蔡庆虹 孙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