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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思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0-23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作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拟提交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进行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议案并通过了解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本次新增2018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新增2018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等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
其控制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
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炳勤                    蔡庆虹                           孙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