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关于变更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18-088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孙建伟
先生的辞职报告。孙建伟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原任期
至 2020 年 8 月 22 日届满,辞任后仍在公司任职。
截至公告日,孙建伟先生通过济南优耐特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5,110 股。
其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孙建伟先生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发展发挥了积
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孙建伟先生为公司所做贡献表示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职工
代表民主选举,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选举刘艳秋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附件:刘艳秋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刘艳秋女士简历
刘艳秋: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图文信息专业毕业。
曾任北大方正济南分公司平面设计师,自2004年公司设立至今任公司平面设计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刘艳秋女士通过济南优耐特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9,840股,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